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昆玉市政策 
 就业篇 
 (一)连队后备力量培养 
 政策摘录 
 新引进的高校毕业生,参照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标准,发放 
 工作报酬,落实社会保险政策;全民所有制连队职工 、集体 
 所有制连队非“两委”成员等后备力量,在工作期间参照基干 
 民兵集中轮训备勤标准,发放误工补贴。 
 (二)师市面向社会招录公务员 
 124
 政策摘录 
 面向南疆各团场适当放宽招录条件,最低面向大学专科学 
 历招录。南疆公务员享受南疆工作补贴、团场公务员享受乡镇 
 补贴。 
 (三)师市面向其他省(区、市)招录团场公务员 
 政策摘录 
 学历为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安排正科级职 
 务;学历为硕士研究生学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安排副科级 
 职务。按照“谁用人谁资助”的原则,由就业所在地区给予学 
 费补偿贷款代偿。4.师市财政报销内招生首次进疆交通费(火 
 车、汽车票); 
 ——文件来源:《关于做好高等学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 
 补偿和助学代偿的通知》(兵财教明传〔2017〕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