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政策
就业篇
(一)职业培训补贴政策
政策摘录
对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按照职业技能培训补贴项目可享
受单独或任意组合不超过3次,但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
职业培训不得重复享受补贴。
(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
政策摘录
对同一职业(工种)同一技能等级参加初次职业技能鉴
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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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企业吸纳社会保险补贴
政策摘录
按企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费之和给予补贴,并按照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基数,对
其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部
分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超过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
100%为缴费基数计算的社会保险费
(四)就业援助金
政策摘录
开办的小商店、小餐厅、小超市、小作坊、小饭店等微
创业项目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标准:不超过5000元要求:一
次性补贴(不得与自主创业补贴、返乡创业补贴重复申领)
(五)“三支一扶”招募计划
政策摘录
根据服务地艰苦地区类别,给予6万元∕年—10万元∕年
的工作生活补贴。同时,对“三支一扶”计划新招募高校毕
业生在岗位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人员,按规定一次性给予3000
元的补贴要求:2年服务期
(六)基层从事农牧业生产经营管理服务
政策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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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其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给予
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不超过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
100%为缴费基数计算的社会保险费;并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给予生活补贴要求:不超过3年
(七)公租房保障
政策摘录
妥善解决好新增人员及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问题,同等
条件下优先解决好大学生、医生、教师、退役军人等人才住
房保障,加大对环卫、公交等基本公共服务行业困难职工的
精准保障力度。
(八)保障性租赁住房保障
政策摘录
主要解决新就业大学生、新招录退役军人、疆外集聚人
口、留(援)疆干部人才、城市基本公共服务人员、稳定就
业外来务工人员、返师入团创业兵团子女等新市民、青年人
的阶段性住房困难,不设收入线门槛。
创业篇
(九)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政策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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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
险之和给予不超过3年的补贴,补贴标准不超过上年度职工社
会平均工资的100%为缴费基数计算的社会保险费。
(十)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
政策摘录
最高不超过3年。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
好的高校毕业生创业者,可累计提供不超过3次的创业担保贷
款贴息
(十一)自主创业补贴
政策摘录
在自治区范围内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
记手续),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校及离
校未就业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标准:
2000元要求:一次性补贴(不得与就业援助金、返乡创业补
贴重复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