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清单
一、就业扶持项目
1.统筹实施基层服务项目
每年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共青团省委等部门安排部署和有关文件要求,统筹实施“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严格落实相关待遇及优惠政策。
参加渠道:每年6月统一组织招考报名
咨询单位地址与电话:
服务项目 |
单位地址 |
联系电话 |
“三支一扶”计划 |
嘉峪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嘉峪关市和诚西路271号 |
0937-6789790 (专业技术人员和职称管理科) |
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
共青团嘉峪关市委 嘉峪关市五一南路1281号信访局5楼 |
0937-6234469 (青农学少部) |
2.支持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项目
采取省级财政适当补贴、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支持从未参加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往届甘肃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我省藏区高校毕业生可放宽至普通中专学历)和愿意在嘉峪关市就业的省内院校新疆、西藏籍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到乡镇教育机构、乡镇卫生机构、街道社区、基层站所等,“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十大生态产业相关的国有企业,各类民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就业。上述属事业单位性质的,参加项目人员不占事业编制,按临聘人员管理,签订劳动合同。省级财政对聘用的高校毕业生按照每人每月15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贴,补贴期限3年。项目招聘的高校毕业生,在服务期间人事档案由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免费提供管理服务,并在办理户籍手续、职称评定等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项目工作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验;项目期满,与用人单位协商是否留用,未留用的毕业生自主择业或创业,项目期不再延长。
参加渠道:高校毕业生参加嘉峪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的专场招聘会
咨询电话:0937-6789790(专业技术人员和职称管理科)
3.残疾高校毕业生就业项目
2023年,对吸纳安置残疾人高校毕业生稳定就业,且按月足额为残疾人高校毕业生发放12个月工资的用人单位给予每人每年2万元的补贴,补贴期限为3年。
办理及咨询渠道:用人单位向嘉峪关市残联咨询申报
咨询电话:0937-6242822(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
4.征兵入伍
一年两次,根据网上发布的公告,按要求报名。
咨询渠道:所在院校征兵工作站或所在社区征兵咨询点,嘉峪关市征兵办公室,也可关注“甘肃征兵”微信公众号了解相关政策。
咨询电话:0937-6347031(嘉峪关市征兵办公室)
5.公益性岗位安置
被认定为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可以通过公益性岗位进行就业,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
参加渠道:高校毕业生可向公益性岗位需求单位或嘉峪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
咨询电话:0937-6789721(就业指导科)
二、就业创业补贴
6.就业技能培训补贴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参加培训机构组织的就业技能培训,在户籍地、常住地、求职就业地参加培训后取得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等),按照参加培训所在地人社部门公布的标准,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
办理渠道:由培训机构向嘉峪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
咨询电话:0937-6789713(职业能力建设科)
7.创业培训补贴
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获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给予每人不超过1600元的创业培训补贴。
办理渠道:由培训机构向嘉峪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咨询电话:0937-6789713(职业能力建设科)
8.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
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对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超过100%的部分不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办理渠道:高校毕业生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
咨询电话:0937-6789716(就业指导科)
9.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省内普通高校和科研院所、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困难高校毕业生(城乡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孤儿、特困人员、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可申请领取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办理渠道: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向就读院校申报
咨询电话: 0937-6789790(专业技术人员和职称管理科)
10.创业带动就业项目补助
高校毕业生创业,在我市内注册运营且稳定运行的初创企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吸纳带动就业3人(含3人)以下的、4-5人的、6人及以上的,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分别给子3万元、5万元、8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对毕业后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我市内注册运营且稳定运行的初创企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吸纳带动就业6人及以上的,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可给予15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办理渠道:高校毕业生向创业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
咨询电话:0937-6789710(创业服务科)
11.省级优秀创业项目补助
开展省级创业项目库建设,对被评为省级优秀项目的,给予1万元一次性补助。
办理渠道:符合条件的可向省内创业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办
咨询电话:0937-6789710(创业服务科)
12.一次性创业补贴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并且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的,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办理渠道:高校毕业生向省内创业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办
咨询电话:0937-6789710(创业服务科)
13.创业担保贴息贷款
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最高24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给予不超过360万元的贷款。
办理渠道:高校毕业生向创业地所在社区申办
咨询电话:0937-6789710(创业服务科)
三、就业创业服务14.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报到登记
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离校后可进行网上报到登记。经报到登记的高校毕业生可获得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供的就业信息推介、就业指导、政策咨询等服务。
办理渠道:高校毕业生可通过线上线下进行办理
线上办理: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gansu.gov.cn/→点击“网上办事”→点击“甘肃人社公共服务平台”→点击“个人办事”→点击“我要办”→点击“就业创业”→点击“高校毕业生中心”→点击“高校毕业生报到登记”办理
线下办理:①直接电话登记报到(0937-6789790)
②嘉峪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24办公室
咨询电话:0937-6789790(专业技术人员和职称管理科)
15.档案托管
高校毕业生毕业后,可选择将档案转递至生源地、户籍所在地档案管理机构或者就业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办理渠道:通过学校转办、个人委托或单位委托等办理
档案邮寄地址:嘉峪关市和诚西路271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档案管理中心)
咨询电话:0937-6789172(档案管理中心);
0937-6789792(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
16.就业失业登记
高校毕业生可在就业地由用人单位或本人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可在户籍地、常住地、就业地、参保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行政区域内进行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可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领《就业创业证》,享受政策咨询、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创业服务等公共就业服务,符合条件的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
办理渠道:高校毕业生可通过线上线下进行办理
线下办理:高校毕业生到户籍所在社区办理
线上办理可登录: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gansu.gov.cn/→点击“网上办事”→点击“甘肃人社公共服务平台”→点击“个人办事”→点击“我要办”→点击“就业创业”→点击“就失业中心” →点击“就业失业登记”办理
咨询电话:0937-6789716(就业指导科)
17.创业指导服务
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可免费获得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供的创业指导服务,包括政策咨询、信息服务、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创业服务。
办理渠道:高校毕业生到嘉峪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
咨询电话:0937-6789710(创业服务科)
18.免费招聘活动(团市委、人才中心)
线上招聘:
中国国家人才网(http://www.newjobs.com.cn/)
甘肃人才网(https://www.gszhaopin.com/)
西北人才网(http://www.xbrc.com.cn)
嘉峪关人才网(https://jyg.gszhaopin.com/)
团团帮就业(微信公众号:共青团嘉峪关市委)
国有企业招聘高校毕业生行动:
国聘招聘平台(https://www.iguopin.com)
教育部“24365校园招聘服务”平台(https://www.ncss.cn)
中国人力资源市场网(http://chrm.mohrss.gov.cn)
中智招聘平台(https://zhaopin.ciic.com.cn)
线下招聘:市人力资源市场每周五上午9:00-12:00(南市区方特大道2026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937-6789792(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
四、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
19.就业见习补贴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3—12个月的就业见习,按规定给予用人单位每人每月1000元就业见习补贴,对留用率达到50%-60%(不含60%)、60%-70%(不含70%)、70%以上的单位,补贴标准分别提高至1200元、1350元和1500元,补贴时间最长不超过1年。
办理渠道:用人单位向嘉峪关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申报
咨询电话:0937-6789792(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
20.小微企业吸纳就业补贴
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费给予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个人缴纳部分,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办理渠道:小微企业向嘉峪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
咨询电话:0937-6789721(就业指导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