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专业测试、试讲、体检、考察、公示、岗前培训、聘用等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地点:
2024年10月21日至22日西安文理学院(高新校区)
行知楼S204
2024年10月26日至27日西北师范大学(云亭校区)
3.报名需提供的材料:考生按要求提供近期1寸蓝底免冠正面照片(含电子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包括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原件、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要求。考生需本人自行报名,提交的材料须真实完整,
每位考生只限报考一个岗位,以本人身份证号为识别依据,报名成功则不能更改。考生应如实、准确填报相关信息,不得弄虚做假。如填报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对多报岗位、恶意报名者视为扰乱报名秩序,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由伊犁州各招聘县(市)教育局按照报名条件进行。考生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核实,取消资格,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需自行下载《2024年新疆伊犁州面向其他省市高校招聘中学教师资格审查表》(附件3),报名时一并提交。
(三)专业测试
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现场参加专业测试,专业测试内容由各县市教育局根据招聘岗位,按照“教什么测什么”进行。专业测试为100分,达到60分及以上为合格,合格后参加试讲。
(四)试讲
试讲总成绩为100分,达到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不合格的不计入总成绩。主要考查考生教育教学能力和学科专业知识掌握情况。
(五)公布总成绩
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即总成绩=专业测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并列的、专业测试成绩与试讲成绩均相同的,采取试讲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考生可以进入体检和考察,体检考察合格的,经公示无异议的,报到参加岗前培训。
(六)体检
1.体检组织和标准:体检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闱考生,由伊犁州各招聘县(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修订)》(新教师〔2010〕8号)执行。体检费按照体检医院标准执行,由考生自行承担。
2.体检要求:体检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由伊犁州各招聘县(市)教育局通知考生。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伊犁州教育局批准指定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检费用由考生承担。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从本岗位面试合格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考察
伊犁州各招聘县(市)教育局和用人单位负责对体检合格考生按规定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八)公示
伊犁州教育局会同伊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网站(http://jyt.xinjiang.gov.cn/)和伊犁教育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限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照规定进行下一环节,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拟聘用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九)岗前培训
新招聘教师岗前培训由伊犁州各招聘县(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具体培训时间、地点由各招聘县(市)教育局确定。培训的主要内容为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材教法等,培训时间不少于80学时。培训合格后,按各招聘县(市)教育局规定时间报到上岗,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十)办理聘用手续
新招聘教师凭本人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原件赴岗报到,证件非原件者或不全者,不予报到。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应在1个月内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要求签订聘用合同。凡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应聘人员自行放弃聘用资格。试用期一般为6-12个月,原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的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人员,依法解除聘用合同。新招聘教师须在2024年12月25日前将个人档案提交报考学校所在县(市)教育局。